美國心理學家鮑姆林德把親子關系劃為四種類型:
1、 權威型
這是一種具有控制性但又比較靈活的教養方式,也可稱之為民主型。這種類型的父母會對孩子提出合理的要求,并且會謹慎地說明要求孩子遵守的原因,保證孩子能夠遵從指導。權威型父母會努力“看見”孩子的需求,更多的接納孩子的觀點并給以回應。他們還會征求孩子對一些事情的意見。因此權威型父母能夠認識到并尊重孩子的觀點,以合理、民主,而非盛氣凌人的方式去引導孩子。
權威型的父母教養出來的孩子一般發展的比較好,他們心情愉快,積極主動,獨立,有目標,有責任意識和擔當,能與人進行良好合作。
2、 專制型
這是一種限制性很強的教養方式。通常父母會提出很多種規則,希望孩子嚴格遵守。他們不會跟孩子解釋這些規則的必要性,而是強迫孩子順從。孩子順從便好,不順從就直接懲罰。這樣的父母只是希望孩子能夠將他們所說的話當做規則或者命令去執行,接受他們所給予的一切,他們常常會過度相信自己,并且認為他們都是為孩子好,要孩子尊重他們的權威。
專制型父母教養方式下的孩子,一般情緒不穩定,大多數時間都是不愉快、不友好的,而且容易被激怒,相對來說沒有目標,偏于退縮,對周圍的事物不感興趣。
3、 寬容型
這種教養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溺愛型。是一種接納且放縱的教養方式。這種類型的父母有較少的要求,允許孩子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沖動,但不能夠密切監視孩子的行為,很少去對孩子的行為作出合理控制。缺乏規則,無限制滿足,尤其在物質滿足上缺少限制。
寬容型父母教養方式下的孩子,尤其是男孩,通常會表現出沖動和攻擊性。他們一般比較粗魯,喜歡以自我為中心,缺少控制性,并且具有較低的獨立性和成就感。
4、 放任型
父母對子女的成長、教育不聞不問,無時間、無精力、也無能力教育孩子,與孩子之間很少溝通,感情冷漠,思想上產生了“隔閡”。結果這類孩子一般表現為多動,缺乏意志,自我控制能力差,注意力易分散,常成為問題孩子。
放任型父母教養方式下的孩子,在3歲時就已經表現出較高的攻擊性和易于發怒等外在的問題行為。更嚴重的是,他們在上小學以后,學習情況會表現非常差,在兒童后期會更可能表現出行為失調。
由此可見,權威型教養風格是和積極的發展結果聯系最緊密的,更有利于培養孩子的自控力。孩子既需要愛和自由,也需要管教和規則,幫助他們規范和評價自己的行為。沒有任何規則和約束,他們可能就驗難以學會自我控制。